问题 | 重疾险中的“零等待期”是否适用于精神疾病的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保险合同条款,需具备特定的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可适用“零等待期”理赔。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认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了具体的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和理赔条款。 4.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疾险行业自律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精神疾病的定义应当符合最新的国家医疗标准,保险公司应当依据精神疾病的症状和诊断标准予以认定。 总之,精神疾病是否适用“零等待期”理赔需考虑保险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认定的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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