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婚姻证上是否标注二婚?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结婚证和离婚证的区别。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同时,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因此,可以放心使用。 法律分析 这个是不会的,可以放心。 1、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 2、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 3、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 拓展延伸 离婚后再婚,婚姻证上会标注什么? 离婚后再婚,婚姻证上会标注“已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结婚登记前,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离婚;登记后,当事人不能申请离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婚姻期间,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后再婚,婚姻证上会标注“已婚”。 结语 这段话告诉我们,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离婚后再结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而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因此,我们可以放心使用这些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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