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雇佣童工的处罚是: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到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到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 雇佣童工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