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中未明确房屋交付方式时,双方应当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交付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如《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付;若没有约定,应当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同性质确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合同的履行方式由当事人协定,也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方式和交易习惯等确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的交付方式交付房屋,也可以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同性质确定交付方式。 3. 《物权法》第三十六条: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自定动产的标的物交付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