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怀孕了是不是一定要取保候审 |
释义 | 孕妇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前提是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此类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1、孕妇怀孕了的,不是一定要取保候审,而是可以对其取保候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孕妇是否需要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是否需要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性质和情况。一般情况下,孕妇因犯罪行为被刑事拘留后,法院会综合考虑其怀孕状态,保护其身体健康和胎儿权益。如果孕妇的拘留可能对其身体或胎儿造成严重危害,法院可能会决定对其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具体的取保候审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决定等环节,相关程序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总之,孕妇是否需要取保候审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权益为出发点。 结语 合理保护孕妇权益,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根据法律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权益。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情况,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平衡刑事诉讼和孕妇权益的关系,体现了社会对孕妇的关爱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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