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交警为什么移到检察院 |
释义 | 醉驾后交警把案子移到检察院的原因,是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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