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