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可以撤销担保的情形如下: 1、经过债权人同意; 2、担保期限届满,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券。 担保人撤销担保的方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