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人伤
释义
    

法律主观: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在2004年道交法正式实施前,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依据的是国务院1992年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其中对交通事故人伤的赔偿项目和计算依据均有专门的规定。而从2004年5月1日开始,道交法及条例正式实施,上述处理办法同时废止,交通事故人伤的赔偿依据的标准就变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不是专门针对交通事故赔偿而制定的,它适用于除国家赔偿、工伤赔偿之外的所有民事赔偿。作为民事赔偿的最常见的一种形式,这一标准是目前交通事故的人伤赔偿能够依据的唯一标准。与前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这一标准赔偿的范围更为宽泛,因其出台时间较近也更为合理。这一标准,也是目前交通事故人伤案件诉讼中,法院判案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因此,了解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的项目和计算办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这一司法解释,交通事故的人伤赔偿主要有以下项目。(一)人身伤害的常规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是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中最基本的项目。可以说,只要有人伤赔偿,就必然涉及医疗费。如果不存在医疗费用(含检查费)的赔偿,也就不存在人伤的赔偿。2、误工费;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误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治愈恢复,能参加正常工作、劳动这一段时间内,因无法从事原有的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收入;二是指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形成的误工损失。同医疗费一样,误工费也是交通事故人伤中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只要受伤,并因伤休息,就必然会存在误工费的情况。3、其他: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在常规项目上增加以下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在常规项目上增加以下项目: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可能会造成他人受伤,还有车辆的损坏,所以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赔偿问题的,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来处理赔偿问题,而对于伤人的情况应该赔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费用。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