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招工表上单位没盖章、劳动局没盖章,那就是没有效力的招工表,社保部门不会认定的,因为在计划经济时期,用工有严格的指标控制,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才能增加工资费用。连大集体招工都要劳动局审批。你档案里是否有转正定级表,如果那上面有入厂时间、有劳动局盖章,也可以作为你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