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如何应对? |
释义 |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满意,可向上级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上级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一年后,伤残情况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分析 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拓展延伸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如何申诉和维权? 当您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时,您可以采取一系列行动来进行申诉和维权。首先,仔细阅读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相关文件,确保您理解其中的内容和依据。其次,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申诉途径。您可能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医学证明、工作记录等,以支持您的申诉。随后,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限,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劳动争议解决机构递交申诉材料。在申诉过程中,与对方保持沟通,并及时提供所需的补充材料。最后,如果申诉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救济,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您的权益。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建议,具体操作还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决定。 结语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时,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其结论为最终。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单位、经办机构可在一年后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诉时,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咨询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准备相关证据,并按程序向相关机构递交申诉材料。保持沟通并提供补充材料。如申诉未果,可寻求法律救济。操作须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v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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