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双方财产可以如下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4、夫妻共同房产的产权证; 5、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明。 离婚有经济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清偿责任,,均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自己的财产负责清偿; 3、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承担债务,如果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有负责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