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多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时对方有以下情形可以多分财产: 1、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一方重大过错。如一方有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3、双方约定。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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