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确认是什么? |
释义 | 农村房屋确权是指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过程,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满足权利主体合格、有合格身份证明、房屋权属来源合格以及经过公告等条件后,可以进行农村房屋确权。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权属来源材料、房屋规划建设材料、不动产界址面积等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一、农村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 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的法定依据。 二、什么情况下满足农村房屋确权 农村房屋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可以确权: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结语 农村房屋确权是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过程,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它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等管理的法定依据。农村房屋确权需要满足权利主体合格、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来源合格以及经过公告等条件。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以上是农村房屋确权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