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交完诉讼费,拿到法院的立案诉讼须知算起,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案情复杂的经批准转为一般程序,六个月结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七条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