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有: 1.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一、法律可以判精神病人离婚吗 法律规定是可以与精神病人离婚的。首先如果有婚前隐瞒精神疾病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是精神病人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如果精神病请过于严重,被认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禁止结婚的。 二、无效婚姻大致有哪些疾病 无效婚姻的疾病包括: (一)精神方面的疾病 (二)身体方面的疾病 (1)麻风病由麻风杆菌所致,是一种恶性传染病。 (2)患性病未经治愈。艾滋病、梅毒、淋病等都属于性病的种类之一,为恶性传染病。 (3)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目前,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的法定传染病共甲、乙、丙3类35种。 (4)其他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所谓“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三)区别对待“有性生理缺陷者” 所谓性生理缺陷,指不具有性行为能力,在传统的亲属法学中被称为“不能人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