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
释义 | 财产继承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财产继承的原则包括保护公民合法继承权、继承权平等、互谅互让、权利义务一致。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应包括声明人的身份信息、放弃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并签字或盖章。放弃继承权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公证文书、声明书、信件)或口头方式(口述、诉讼笔录)进行。 法律分析 一、财产继承的原则是什么及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财产继承的原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1)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2)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3)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继承权平等原则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4)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5)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3.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1)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2)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3)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4.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二、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是怎样的 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的写法: 1.应当写明声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放弃继承的基本事实、依据、理由等主要内容; 3.声明人签字或盖章,写明时间。 三、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规定如下: 1.书面方式。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结语 继承财产的原则和注意事项是保护公民合法继承权、平等继承权、互谅互让原则和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应包括声明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放弃继承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并由声明人签字或盖章。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包括书面方式(公证文书、声明书、信件等)和口头方式(口述、诉讼笔录)。以上是继承财产的原则和放弃继承权的方式的相关介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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