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购房者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依法要求开发商修复和赔偿,如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退房。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认定标准包括未完成工程设计、工程质量不符合安全规定等。房产质量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一、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下: 1.未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 3.不具备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不具备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未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三、房产质量纠纷诉讼时效 房产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时,可以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修复和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或经核验确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购房者有权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并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认定包括未完成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缺乏质量合格证件资料等情况。房产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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