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处罚规定是:对违法者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对违法行为人,可以采用口头告知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执行处罚的,裁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或者盖章,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