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的。男方全款买房,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可以合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有法律效力。如果男方以后有证据证明这个加名的行为,是因为女方以结婚为名主动索要财物,男方迫于无奈不得已加名,男方以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还有另外一种,就是男方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被欺诈或者被胁迫而赠与的房产,男方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女方返还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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