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必须到户籍所在地补办吗? |
释义 |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需要补办的,可以准备好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有的地方则不需要,之后带着资料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即可。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身份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办理身份证一般是必须去户籍所在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过期了。户籍所在地可以重新办理吗? 身份证过期可以在异地办理。当事人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新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我想用身份证号码检查一个人的户籍所在地吗? 查询自己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方法:1、由于户籍信息是共享的,所以在网络上可以查询到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的信息。2、首先在百度搜索国内身份证号码查询归属地验证,找到网址之后打开此网址。3、打开查询网站后,会出现一个输入身份证号码的空白框,如图所示,这种查询是免费的。4、在身份证号码输入框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如图所示,输入完成之后点击查询按钮。5、点击查询之后便会出现所要查号码的个人户籍相关信息,就在输入框的正文显示出来。发证地的那一栏中就是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的信息。6、如果你要查的身份证号码是15位的,请在下面的框中输入号码,因为以前的身份证号码是15位的,所以,如果后来的号码又成了18位的,就需要在下面的框中输入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起诉他人是否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起诉 起诉个人是否需要到对方户籍地视情况而定:1、起诉一个人不是必须到那人当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他人是否必须在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起诉个人是否需要到对方户籍地视情况而定:1、起诉一个人不是必须到那人当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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