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只唯一住房被卖了怎么办? |
释义 | 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的规定如下:1、城市居民出售房屋后,如在同一城市寄住亲友或租房,可将户口迁移到本人单位集体户或亲友处,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亲友同意落户证明。2、对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城市居民,可以迁入户口。 法律分析 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 拓展延伸 要保护唯一住房免于被非法转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确保您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齐全并妥善保管。定期核实房屋产权信息,确保没有未经您同意的变更。其次,与邻居建立良好的关系,互相了解房屋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第三,定期检查房屋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出租或转让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此外,购买房屋时选择可信赖的中介机构或律师,确保交易合法合规。最后,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了解自身权益保护的新政策和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您可以有效保护唯一住房免于被非法转让。 结语 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有以下规定:1、出售房屋后,可在同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迁户口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亲友同意落户证明。2、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且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迁入户口。为保护唯一住房免被非法转让,可采取措施:确保房屋权属证明完备,与邻居建立良好关系,定期检查房屋情况,选择可信赖的中介机构或律师,关注法律法规变化。这些措施可有效保护唯一住房免被非法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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