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1)无因管理行为合法,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产生的债权受法律保护;2)形成无因管理之债,包括费用偿还请求权、给付义务和损害赔偿义务;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费用和给予适当补偿,除非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且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合法。 无因管理虽然没有合法的依据,但该行为阻却违法性。这是因为虽然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而管理他人的事务,但是目的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从而阻却了违法性。因此,基于无因管理的“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这一点,无因管理是合法的,其产生的债权也受到法律保护。 2、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一个最重要法律后果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因管理受益人的事务而遭受财产或人身损失,受益人应当补偿管理人的损失,因此在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务关系,也就是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这些: (1)因管理中的管理人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管理人因其无因管理行为而付出了一定的费用,如保管费用、维修费用,这些费用本来应该是受益人付出的,故而管理人享有向受益人主张费用偿还的请求权。 (2)理人的给付义务。管理人在进行无因管理之时,应当遵循谨慎义务,实施适当管理行为,同时负有及时通知被管理人的义务。 (3)理人的损害赔偿义务。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因自己没有谨慎管理,从而造成被管理人的财产损失的,应付损害赔偿义务。 二、无因管理有什么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结语 无因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行为,虽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但出于保护他人利益的目的,其合法性得到了确认。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无因管理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合法的管理行为和形成的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受益人应补偿管理人的损失,并且管理人有义务遵循谨慎管理原则并及时通知被管理人。若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管理人则不享有上述权利,但若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则除外。无因管理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为保护管理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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