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住房公积金什么是指归集提取 |
释义 |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是指:自主缴存者(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单位缴存登记及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材料;单位办理停缴、缓缴程序;单位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后公积金手续办理程序;单位封存及销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提高缴存比例;个人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个人账户合并。;跨管理部转移;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单位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补缴;住房公积金汇缴。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三、公积金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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