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幼儿园转让所需的申请手续、学生改名字的流程以及转让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的情况。变更登记需要民办幼儿园及其上级法人单位指派员工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并出具相关证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办理变更登记时,还需出具变更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教育局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幼儿园。学生改名字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法律分析 一、幼儿园转让所需的申请手续包括哪些内容呢? 首先,需要进行变更登记,这时应由民办幼儿园及其上级法人单位指派本单位员工或委托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来负责办理。 2、办理变更登记时,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如变更举办者的需出具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变更后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变更法人代表的,需分别出具原法人代表和变更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如不能出具的,必须有书面说明材料。 3、教育局收到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的全部有效文件后,根据幼儿园当年年检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需进行评议的,评议时间不算在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幼儿园。 二、幼儿园学生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幼儿园学生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三、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起实施)的规定,若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合同无效,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决定其姓名。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也可以依法更改其姓名。因此,幼儿园学生想要改变姓名,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决定其姓名。因此,如果幼儿园学生有遗嘱,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更改姓名。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也可以依法更改其姓名。因此,如果幼儿园学生没有遗嘱,可以通过依法更改姓名的方式更改姓名。 需要注意的是,更改姓名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因此在进行更改前,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结语 无论是幼儿园转让、学生改名字,还是合同的效力,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就有可能使行为无效。因此,在进行任何行为前,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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