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解决方式包括:如果保质期并未届满,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房维修。自行维修的,则开发商承担维修费用。如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对于正常居住产生了严重影响,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