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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无能力偿还家人要承担责任吗
释义
    没有义务,不能找其父母要求偿还债务。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亲属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债的相对性是指债能够且也只能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拘束力。由于债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所以债权不能像物权一样有追及性,而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下,其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应当由其单独享有并承担。其个人所负的债务,及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其个人使用其个人财产独立偿还,亲属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债务人所欠的债务部分或者是全部无效。如果债务人去世,债务人的家属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则家属应当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
    一、债权人若试图让子女偿还父亲的债务条件
    (一)债权人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是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这种情形下即使可以向债务人的子女主张权利,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二)父亲留有遗产,且由子女继承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并无直接关系。
    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子女继承了遗产,应该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假设子女放弃继承遗产的,子女就不存在还款义务。
    在现实生活、工作中的实践问题,也许看起来跟本文的问题差不多。但细微的差别就可能需要完全不同的处理。怎样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保证自己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非常重要。所以遇到问题的时候最好还是事先咨询一下律师的意见,尽可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百七十四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二、婚前财产贷款房产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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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