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户是否需要房产证? |
释义 | 分户没有房产证时,可凭派出所证明同意迁入或迁出。公房分户需提供书面申请、结婚证、租赁契约及同意分户的证明,私房分户需提供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及房契等证明。分户条件为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离婚分户只适用于单元楼房,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分户需要房产证原件及业主本人办理。若无房产证,只需派出所同意迁入或迁出。以上是关于分户是否需要房产证及相关程序的解释。 法律分析 分户没有房产证 如果没有房产证,当地派出所给证明同意准迁或迁出。带上户主和自己身份证,户主户口薄,去派出所分户就行了。 分户程序 (1)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相关解释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 分户就是把户口迁进房子里,不仅要房产证原件,也要业主本人去办理。离婚也会涉及到分户问题,如果没有房产证,只需要去当地的派出所给出同意迁入或迁出就可以。以上内容是关于分户是否需要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的相关回答,更多咨询请移步法律咨询。 结语 分户程序简单明了,公房和私房分户的申请条件也有所说明。对于那些经济独立、单独居住的家庭,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分户。此外,离婚和房产纠纷等情况下也可涉及到分户问题。如果没有房产证,只需户主和自己的身份证,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以上是关于分户和无房产证情况下的办理方式的相关解释。如需更多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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