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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采矿权人需要说明的事项
释义
    

法律主观:
    


    采矿权竞买人资质要求是: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规定数额,属于独立法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律客观: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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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3: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