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
释义 | 厦门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如下: 1、厦门公积金购房类消费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 2、厦门公积金非购房类提取条件,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失业两年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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