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生产医保报销流程 |
释义 | 异地生产医保报销流程: 1、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填写后,依法提出申请; 2、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 3、子女出生后3个月内,予以申报。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生育津贴申领方法: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综上所述,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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