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被执行人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情形,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事由后,只有在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后,法院执行机构才对是否追加被执行人予以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