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欠钱通过诉讼追回钱款的期限,具体民事审判案件的期限需要根据案件本身的情况进行确实。如果双方对欠款等所有事项无异议,当时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属于快速争议解决机制,从申请到强制执行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如果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追回欠款,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最快也需要2、3个月的时间。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只有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均是合法的。如果对方提出上诉,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才能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