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遗嘱公证的流程是:1、遗嘱人先到公证机构填写并提交申请表;2、其次向其工作人员出具遗嘱原件、身份证以及遗产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3、公证机构审核材料,发给公证书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有哪些流程 遗嘱公证的手续一般分为以下3个阶段:1、申请。申请人必须亲自填公证申请书,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2、审查。公证机关要对遗嘱公证申请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合法有效;3、予以公证。满足以上条件后,公证机关对申请的遗嘱进行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哪些具体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是已经写好的遗嘱、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等;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房产遗嘱公证程序有哪些 遗嘱房产公证材料具体包括: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遗嘱书等。且遗产公证依法由公证机构办理,当事人要办理遗产公证的应当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自书遗嘱公证手续有哪些 遗嘱公证的手续一般分为以下3个阶段:1、申请。申请人必须亲自填公证申请书,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2、审查。公证机关要对遗嘱公证申请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合法有效;3、予以公证。满足以上条件后,公证机关对申请的遗嘱进行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代写遗嘱流程有哪些 遗嘱人应该按照以下流程书写代书遗嘱:遗嘱人订立代书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由立遗嘱人表述,代书人作记录;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传阅完毕并确认无误之后,遗嘱人以及见证人和代书人在遗嘱上签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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