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相应的取保候审规定,特别规定在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由于取保候审后案件还可能继续侦查,因此派出所在需要核实情况时,亦会通知相应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协助调查。而取保候审后,由于犯罪嫌疑人并不关押在看守所,所以如果派出所要继续传唤犯罪嫌疑人的,一般会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协助调查。因此,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果派出所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否则可能存在以潜逃为由重新予以羁押的可能。 一、取保候审期间有效的法院传唤流程怎么回事 取保候审后法院随时进行传唤。取保候审之后,因为被告人并不会关押在看守所,所以一般取保候审侯之后,若是法院传唤开庭,一般会用电话直接通知相应的被告人,并寄送开庭传票,这时若被告人收到开庭传唤的,就必须无条件地进行配合,否则可能存在以潜逃为原因重新进行羁押的可能。 二、协助调查最长多少时间 协助调查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在申请后,可延长至48小时。协助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的程序规定都有提到,但是没有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可以选择协助也可以选择不协助。 三、犯罪嫌疑人配合调查流程如下: 1、有关机关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协助调查,出示相关手续,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四、派出所立案的条件如下: 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符合管辖的规定。 综上所述,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