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一是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中介机构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二是审查不到位,中介机构有对对房屋权属进行审查的义务;三是隐瞒房屋弊端,部分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