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犯罪的表现形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针对信用卡犯罪的规定,结合相关实务案件来看,信用卡犯罪的表现形式有:1、以虚假身份资料骗取信用卡,妨害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的;2、伪造、变造信用卡进而使用的,骗取他人合法财产,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3、使用盗窃、抢劫、侵占或其他方式取得信用卡后,在消费场所进行消费行为,进而骗取商家的债权利益,免除自己返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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