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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内蒙古公积金新政策2022
释义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为各5%-12%(取整数值)。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月平均工资。按照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5460元”计算,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3865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9号)精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呼和浩特市四区、和林格尔县1980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1910元。
    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执行。
    1:公积金贷款条件
    原政策:职工必须在就业地连续足额缴存一年(含)以上的公积金,才能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新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门槛降低,让更多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取消多项公积金贷款业务费用
    原政策: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新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多项收费项目被直接取消。也就是说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无须再支出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3: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原政策: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 住房公积金年度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为各5%-12%(取整数值)。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月平均工资。按照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5460元”计算,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3865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9号)精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呼和浩特市四区、和林格尔县1980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1910元。
    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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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