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每月交税时间 |
释义 | 2023年每月交税时间如下: 1、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3、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4、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5、7月15日为星期六,由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7日。 6、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退税步骤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完成注册登录,首页点击【我要办税】; 2、若未申报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则要先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住房贷款利息】-选择扣除年度【2023】,并按页面提示完成申报; 3、若已申报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则可以直接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请个税退税,并选择汇算申报年度【2023】; 4、页面会出现两种填报方式,一是申报表预填服务,二是空白申报表、自行填写,选择后点击【开始申报】; 5、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确认个人基础信息以及汇缴地,点击【下一步】; 6、核对已填报的综合所得收入、费用等各项扣除项目,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然后进行【下一步】; 7、进入税款计算页面,页面直接显示应退税额,点击【下一步】,确认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8、系统提示“已完成税款计算”,根据可申请的退税金额,直接点击【申请退税】按钮; 9、按页面提示选择退税的银行卡,或者添加新的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 10、根据页面弹窗,点击【继续退税】,就可以查看退税进度、关注到账情况。 综上所述,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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