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和职工社保可以混合15年退休吗 |
释义 | 当然可以,二者是交的是同一种社保,只不过灵活就业人员是以个人身份在社保局缴纳,并自己承担一部分统筹费用而已,其他的都是合并相同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是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100%由个人选择作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其中12%计入统筹账户,8%计入个人账户。)只要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和在用人单位缴纳十年(含十年)以上,可依法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否则不可以。 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法定条件,可以。 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如女工人到达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到达55周岁,男性到达60周岁时。也就是说,只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合并15年的同时,退休年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依法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否则,不可以。 二是必须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十年或十年以上时,加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间达到15年,女工人可以50周岁退休。否则,不可以。 交社保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必须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 2、灵活就业社保可以按月、季度、半年或者年进行缴费,一般来说只要签约银行卡上有足够余额,银行就会按月扣款。但是连续三个月余额不足,就会自动停止扣款。 3、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灵活就业期限的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1、“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计算。 2、上述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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