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解押怎么办理? |
释义 | 房屋解除抵押的流程如下: 1、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 2、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3、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4、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5、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6、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7、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8、归档,完成解押。 办理房屋解抵押所需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记协议(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3、银行授权委托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他项权利证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会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这样的房子不能够出售或者赠与,只有把贷款还清,去抵押银行拿到贷款还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做解除抵押登记后,房子就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了。从还清贷款到做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的过程就是解抵押。 【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载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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