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诉讼时效不一定会随主债务中断。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中断。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保证期转化为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