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期间被企业辞退,要求怎样的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产假期间被辞退,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产假期间被辞退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或当地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不能辞退,违反法律辞退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涉嫌违法的,可以申请双倍赔偿。休产假被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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