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六种情形。 1、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之列。 2、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 3、有严重失职行为 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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