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市内移居迁入本所,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户口本上写派出所内移居是指在同一派出所管辖区域购房后,户口本上的住址发生变更。户口登记机关会根据户主或本人提供的申请和相关证明进行变更或更正。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新生儿出生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等。对于市内迁移,需要凭借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应证明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对于跨区迁移,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和房产证等材料,经分局审核后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上写派出所内移居是户口本上注明买房所内移居,意思应该是在同一派出所管辖区域购买房屋,住址变了,户口本更换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扩展资料上户口需要的材料1、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3、父母的结婚证。如果是非婚生育的,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和社区民警调查报告。4、如果是国外出生的,需要提供驻外使馆认证的且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件,新生儿和父母的护照。其它市内户口迁移分类: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拓展延伸 户口迁移规定及办理流程 户口迁移是指将个人的户口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户口迁移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按照一定的办理流程进行。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等。其次,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迁移方式,可以是市内迁移、跨市迁移或跨省迁移。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最后,经过审核和审批后,户口迁移手续完成,新的户口本将会在一定时间内领取。户口迁移规定及办理流程的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结语 户口迁移是将个人户口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需准备齐全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等。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市内、跨市或跨省迁移方式,前往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填写表格、提交材料后,经审核和审批,户口迁移手续完成,新户口本将在一定时间内领取。具体规定和流程因地区而异,请申请人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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