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车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怎样? |
释义 | 买车定金有担保作用,未交付不违约;订金无担保作用,未交付即违反主合同;定金可适用于各种合同,订金只适用于有名合同。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特征是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是债的担保形式,是双方担保,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订金不具担保性质,不支持定金权利主张,只是预付款。未履行合同债务时,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买车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买车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备担保作用;2、未交付买车定金时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未交付订金则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3、买车定金的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大多只适用于有名的合同。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以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定金的特征:1、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2、定金是典型的债的担保形式;3、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担保;4、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不具备定金的性质,只是一种单方行为,没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如果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则人民法院不支持。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由双方当事人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被视为交付预付款。当交付或收取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会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为损害赔偿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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