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恐怖主义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它不仅是犯罪,而且是突破人类底线,危害性极大的严重犯罪。 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3、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4、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亮搏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