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符合条件,只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若收养孤儿则不受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收养是很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涉及到夫妻双方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及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夫妻收养子女的抚养教育及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夫妻收养子女必须共同进行,这有利于巩固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也有利于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使其在一个和睦、安定的环境中成长。所以对抚养人有诸多要求,例如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且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的男性30周岁即可作为收养人收养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