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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是否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释义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定?根据孩子年龄和双方情况,孩子不足两周岁一般随母方生活,但父方有特殊情况可争取;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但有特殊情况可优先考虑一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但并非孩子可以随意选择。无论如何,离婚后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是父母的义务,拒绝支付是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可以,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义务,抛弃子女是犯法的。如果离婚想要抚养权,那么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按照月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进行支付。
    结语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需考虑多方因素,如孩子年龄、健康状况及父母的具体情况等。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均有要求时,可优先考虑以下情况: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与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孩子、另一方健康状况不利、祖父母有能力照顾孩子等。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其个人意愿,但需满足父母双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方可考虑。在离婚中,支付抚养费是法律义务,任何人不得拒绝。抚养费可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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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