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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股东不分配公司利润,小股东怎样寻求救济
释义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三个路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二、修改公司章程,列明利润分配的频率和时间间隔;三、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故意不分红,可提起诉讼。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小股东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提起诉讼,强制公司分红。风险提示:公司有必要将利润分配的频率和时间间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列明,应当规定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以防止大股东滥用控制权,连续盈利却数年不做出利润分配的决议,使小股东的分红权成为海市蜃楼。
    公司不分红,股东怎样寻求救济
    盈余分配问题涉及公司自治的范畴,司法一般不会强制分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同意公司决定的股东完全没有办法。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条:一,如果股东对公司有利润而不分配存在异议,可以转让股权退出公司,这是最为普通的处理办法。二,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从而退出公司。三,当出现公司经营严重困难,无法召开股东会导致无法形成盈余分配方案的,股东还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风险提示:股权回购要求: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四,股东对公司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投反对票;五,股东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无法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起诉。
    大股东控制公司不按规定分配利润怎么办?
    异议股东可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如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异议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公司连续五年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风险提示:股东无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而收回自己的投资,但是,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则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但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续的。
    公司一直不进行利润分配,股东该怎么办?
    盈余分配问题涉及公司自治的范畴,司法一般不会强制分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同意公司决定的股东完全没有办法。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条:一,如果股东对公司有利润而不分配存在异议,可以转让股权退出公司,这是最为普通的处理办法。二,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从而退出公司。三,当出现公司经营严重困难,无法召开股东会导致无法形成盈余分配方案的,股东还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公司章程剥夺股东权利,股东怎样救济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公司章程无权剥夺股东股权,被剥夺股权的股东可以采取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夺回应有的股权。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才可以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其他形式都是无权剥夺股东权的。倘若公司已经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强行剥夺股东股权的,即可认定为违法行为,受害者股东应当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索回股权及追讨赔偿。这种情况下,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理清其中复杂的法律关系,收集证据资料,提出最合适的赔偿要求。风险提示:对于公司而言,怎样来约束并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限制是防止其滥用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章程的自治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权限范围。另外,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有何救济措施?
    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有以下救济措施:(1)根据《公司法》第22条之规定,如果有关股利分配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之诉或者撤销之诉。如股东会违反章程的规定过分提取公积金,而不分配股利或者很少分配股利并以其作为压榨小股东手段时,受害股东可申请法院对该决议予以撤销。(2)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公司法》第74条之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如果股东会通过了股利分配方案,而公司董事会拒不执行的,股东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因为一旦分配方案得以通过,便在股东和公司之间直接产生了具体、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股东对此当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即分配方案通过以后,公司迟迟不予执行,一方面可能该方案会得到执行,另一方面可能该方案会被改变,在方案改变之前,股东有权申请执行。股东向法院起诉的,其诉由应为公司被大股东把持而不作为,请求法院予以确认并予以强制执行。风险提示: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资料;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3、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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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29:49